你好,我得了抑郁症,医生开的建休单是建议单位酌情予以休息,我9/20去公司找部门经理(也是人事部经理)面谈希望请一个月病假,人事经理说她没有这么大的权限让我先请到9/23,且我将病例诊断书建休单都复印给了她,原件她也看了,之后我在公司内网ekp系统提交了请假审批,审批到经理时她以证明材料没医务处的章为由退回,盖好章重新提交又说接总部通知只给我批两天假,后来又说我手续不齐以旷工处理,我该怎么办?谢谢解答!
2025-01-19 20:32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公司内部管理流程中的不当行为。首先,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这个问题。 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了解并确认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如果存在争议,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部门的上级领导或更高级别的部门进行反映。 考虑收集有关此事的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外部法律顾问的帮助。 此外,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建议保持冷静和理性,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