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代哥哥向你,咨询一下,宿舍在工厂内的,今年经常加班,中午又没有时间休息,上个月月底我哥在宿舍内冲凉晕倒,送院后诊断脑出血,厂方只答应付医疗费,治疗到现在,右手,右脚还不灵活,走路挺艰难的,厂方没有帮买工伤险,当初入厂只签劳动合约,工作时间已十多年了,这种病恢复很慢,之后,厂方应有怎样的赔偿呢?
2025-02-17 00:11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哥哥可能已经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那么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依据法律规定,若员工因工受伤,企业应该支付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若员工因工受伤导致残疾或者死亡,企业还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厂方也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最后,建议您与工厂方面进行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