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人员在写字楼工作时受到工伤,写字楼属聘请方有赔偿责任吗?写字楼属于甲方,聘请的保安公司人员为本楼服务,保安公司人员为外包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场地防汛抢险从一米六的平台上摔下来了,现在医药费和涉及赔偿都没有着落,都在推,这种情况该起诉保安公司还是甲方?
2025-09-05 07:3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保安公司的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通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保安公司在履行其作为写字楼雇佣者的职责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员工受伤,那么他们可能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如果您认为写字楼是负责雇佣保安公司的,那么他们作为写字楼的业主或管理者,应当对保安公司的雇员进行合理管理,并确保他们的安全。如果写字楼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从而导致保安员工受伤,那么他们也有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最后,请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这一复杂的法律事务。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并指导您如何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