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一家酒店做客房,已在这家酒店上班三年多,在本月23日11点多钟时,在刮淋浴玻璃时,不小心,脚下一滑,闪了腰,去医院做cT诊断为腰脊扭伤或劳损(急性),腰椎间盘突出。刚开始是酒店付了费用,并告诉我是工伤,而结果出来,他们说是我自已有病,让我自已承担费用,并用年假充我的病假,请问酒店这种作法理吗?我应怎么做。盼回。
2024-09-06 16:19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所描述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因此酒店应该为您支付相关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如果酒店认为您的腰部损伤并非由工作原因导致,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证实其主张,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同时,如果您对医院的诊断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再次检查或者申请二次鉴定。此外,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伤情与工作无关。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