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7年7月15日进入公司工作,之前面试的时候口头谈的薪资是试用期2000,一个月转后正后是底薪3000加300全勤加200车补话补加提成。进入公司三天后老总不认同之前面试的薪酬,于是又重新定了一个工资表,试用期底薪2000,转正底薪1800加1200的绩效考核加50全勤加提成,这个是由老总与员工亲自讨论的。现在工作了半个月,公司突然提出工资表有误,说试用期的工资两千变成1200加800的业绩考核,但是之前的工资表里是没有这个说明的,现在公司拒不认账,公司之前未与员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全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负责人也不签字同意,想方设法克扣工资,说就算离职也只按照1200的底薪发放
2024-12-02 16:34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合同可能没有被明确地签订。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雇主提供一份书面的合同,并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关于试用期和转正后的薪酬调整,通常在正式入职时会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公司的解释不符合您的理解或存在不公平之处,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