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妈在以前分家时留了两块自留地,这次土地确权我哥就把这两块自留地划到他的名下去了,要是以后土地被征占我妈能得到征占费吗?
2024-08-30 10:0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确权是确认土地所有权归属的法定程序。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争议,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您的母亲是否能获得征占费的问题,这取决于土地的确权情况以及具体的征占用性质。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完成后,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或家庭共有,那么其上的使用权人(包括继承人)享有相应的权益,有权要求政府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具体而言,如果您母亲在分家时所拥有的自留地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则她可能无法直接获得征占费。然而,如果这些自留地已经由其他成员依法取得所有权,并且在确权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争议,那么她作为原所有人的继承人,可以基于继承关系请求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 因此,建议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