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处于哺乳期,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理由要我回家待岗,每月发放1500元的最低保障工资,但是仍然给交五项保险,想咨询下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2024-08-21 16:53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休息时间,并不得无故将员工调离工作岗位。如果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由要求您回家待岗,且未给您提供任何工作机会,那么公司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该向您提供一个适合的工作岗位,或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经济补偿金等,来代替让您的孩子在家待岗的行为。此外,公司还应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您的权利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求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