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5年7月到公司做销售,10月的时候老板把公司转让给另外的老板,11月正式在后来的公司上班。期间一直没有签合同跟缴纳保险,一直到16年12月签合同,之后由于家中有事不能继续上班在2月上旬离职了,由于事情比较紧,就打了个招呼就离职了,之后公司一直拖欠我17年1,2月工资,之后去劳动局咨询后劳动局只给我一份申请,我问公司要,公司不给回复,然后现在时间超过了一年,,在公司的时候老板给我转过2万给我,现在因为我的工资一直没给我,我也没把钱转回给他,现在他想跟我打官司,我该怎么维权,需要什么资料
28天前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与您的前任雇主之间的劳动纠纷,涉及到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经济补偿等问题。 首先,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前雇主沟通的书面记录,包括口头协议或电子邮件等; 任何关于工作时间和地点的确认文件,例如考勤表或工作日志; 工资单或其他证明收入的文件;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文件或证人证言。 其次,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并根据法律规定获得赔偿。 最后,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确保在法庭上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此事。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遇到困难,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