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二万五,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2025-06-05 14: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并且对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房屋交付或办理相关手续,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无法按期交付或提供其他服务,您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加入解约条款,明确约定您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任何情况下,务必保留好所有交易记录及往来文件,以便于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