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公司底薪600,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加班费,我可以维权吗

2025-05-26 05:0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提到的公司的底薪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果您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援助。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5-26 05:01: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866今日律师解答 52942

相关推荐
在分厂鉴了无固定期合同,又到总厂同时签了辞工书和无固定期合同,工厂辞退我,请问工龄是从分厂开始算吗,工资赔偿怎么算 1回答
公司扣除员工补救挽回经济损失合法吗? 1回答
本人失业情况可以领失业金,可仲裁不解除,本人该怎么说服他呢 1回答
你好,我的爸妈都是邢台市隆尧人因工作三十年前爸妈到内蒙工作,十年前他们退休我们回到老家,回老家只把我和哥哥家的户口迁入隆尧县到现在十多年了我和哥哥家还没分到土地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老板拖欠工资 欠条这样可以吗 抬头写了欠条两个字 1回答
我是一名保安公司拖欠工资两三个月 1回答
17年9月别人以高工资雇佣我干活还帮他管理工地领工,在工作期间在我这借两万元钱,说完工后和工资一起还我,结果完工人跑了,后来才知道他也是雇佣的,我可不可以告他诈骗。 1回答
劳动合同丢失了,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 1回答
您好,请问在工厂上班导致工伤,左脚脚指骨折算得上伤残吗?怎么理赔 1回答
a在b的私人厂子因修铲车时,油罐突然掉下因此砸伤胳膊,私人厂子老板b只把医药费出了,但是a胳膊治好后仍然疼痛,以后干不了重活了,b把医药费出了以后就只给1.5万元别的以后想什么也不给了,a嫌少没有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们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谢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