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就是在一家工厂工作,当时刚上班的时候合同签的是临时工随时可以走的那种。结果做了27天不做了,那合同上写了是做到过年的合同, 说如果走的话就没有工资,这犯法吗,那时我是16.7岁的孩子。而且这工厂都是16.17岁的孩子在干的,如果按照合同执行的话,但那合同是他们自己篡改的,根本跟当初应聘时不同的,我们没有证据可以指出他们篡改的证据,这能去劳动局投诉吗?而且那时我们都是16.7岁的孩子都看不懂合同,就说叫签字还说了是临时工随时可以走的那种。
2025-12-07 19:4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效力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剥夺未成年人的工作自由和就业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合同可能涉及违反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修改与违约责任。如果您认为合同被篡改并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如未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重新签订一份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并依法追讨拖欠的工资和其他损失。 证据收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作为有力的证明材料使用。 寻求帮助。考虑到您当时是未成年人且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或者通过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