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的人,在哈尔滨汽轮机厂下属的一个外协厂干车工,工资是4800元,不慎把脚砸伤了,治愈后,工伤鉴定,伤残九级,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时,老板百般刁难,无奈之下,我聘请了律师,刚开始律师事务所和劳动仲裁给我打电话说,赔偿金是13.4600元,其中工资是27个月,护理费是5000千元,问我同意不?我说我已经请了律师,我相信律师的,。可是劳动仲裁的时候,只赔偿了85000元,仲裁的时候,律师让我签字了,我认为律师没有帮我讨公道!我怎么办?谢谢您给我指明道,我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2025-08-01 19:54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在遭遇不幸事件时,寻求法律援助并得到公正对待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沟通,并明确了解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争议或不满意之处,可以考虑再次寻求法律意见或进行调解程序。 同时,您可以尝试收集更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工作证明、合同等文件。这些材料将有助于增强您的诉讼力量,为争取更好的结果提供保障。 最后,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最终会得到满意的解决。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