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于9月25日昨天到期,公司也是昨天才告诉我不续签合同,像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要给于赔偿?我工作
2025-01-21 18:07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不续签合同,且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经济补偿金。若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原合同有固定期限(如6个月),则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之日起一年内补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请记住,在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法律程序之前,最好先与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讨论您的具体情况。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