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份经人介绍给江苏老板装修门面,门面位置在麻家度,工作其间老板另派一人给我帮忙,然角磨机不慎,割伤左手食指中指末端,致粉碎性骨折。行钢针定办位接指法,己接住,正在恢复。住院医疗老板出了医药费。现拒其它培偿,怎么?
2025-04-26 20:39您遭遇的工伤事故属于职业伤害,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和工资单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方案; 法律法规关于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等资料。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同时,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在维权过程中,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