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应人介绍从事绿化工作已经一年有余,不过在此之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两天下班回家途中不慎走失,公司称已下班公司概不负责,我想咨询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公司需要对我婆婆的走失负责吗?
2024-09-07 10:26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婆婆在上班期间走失,且公司声称不再承担责任,这可能涉及工伤保险或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3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意味着,在您婆婆遭遇意外时,公司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6条也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条件之一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此,如果您的婆婆是在上班时间走失,而她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则公司可能需要对她的受伤承担责任。 为了确定公司的具体责任,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收集证据。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