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间申请病假,按照公司规定具有三甲医院的病假证明,但公司规定辞职期间不能请病假,要求延后辞职时间,但是公司在员工提出病假申请后,未及时驳回,而是在员工休息完病假后在告知此规定。 这个辞职期间不能请病假的规矩是否合理?已此规定要求延后辞职时间是否合理?没有提前告知是否合理?员工是否能提起劳动仲裁?
2025-08-07 02:38首先,关于辞职期间不能请病假的规定,这通常被认为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它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并且避免因生病而导致工作中断。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请假以处理紧急情况或个人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医疗证明来支持其请假请求。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明,公司可能会拒绝员工的请假请求。 关于要求员工延迟辞职的时间,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希望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并恢复健康,那么这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员工已经休完病假并且已经恢复了健康,那么公司不应该强制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至于是否有必要提前通知员工有关不批准请假的情况,这个问题也依赖于具体的情况。如果公司已经知道员工无法请假,或者员工已经知道公司不允许请假,那么提前通知并不一定是有必要的。但如果员工不知道这一点,那么提前通知可能是适当的。 最后,员工是否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些问题呢?是的,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他们与雇主之间的争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仲裁程序是一个快速、低成本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可以在许多情况下帮助员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员工可以考虑使用劳动仲裁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