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一下我从2013.2.21进的公司,到2018.5.24被公司辞退有多少赔偿金。 中间签过一次合同,三年的一式两份,可公司不给我一份。(合同期早过了也不给签)
2025-08-07 01:07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3年2月21日开始工作,并且于2018年5月24日被公司解雇。在这段时间内,您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您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用人单位不满十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获得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在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解雇您,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还有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