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今年九月底连续三天开处罚单,十月份又一天开了三张罚款单,想变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后,自己提出辞职,工厂会不会赔偿。
21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欺诈等原因订立劳动合同的。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工厂以“连日开出多张罚款单”为由,主张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和证据。 对于您的第二问,如果您已经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了争议,并且随后主动提出辞职,那么通常情况下,工厂不会因此而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如非法解雇),才有可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