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1924年出生,十几岁参加工作,经历过抗日战争,2018年因病去世,94岁了,是革命老干部,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是多少呢?
2025-05-07 13:56根据《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通知》(国发[1983]7号)规定,国家对军人的父母、配偶健在且无子女的,或者父母双亡、配偶健在的,以及父母双亡、配偶已死亡而子女尚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供养人口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生活补助费。因此,您所述情况符合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 供养人口。指没有其他直系亲属可以抚养、赡养的孤寡老人; 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发放。 对于您的父亲,如果他有子女,那么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规定,他的子女可以继承他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如果没有子女,则只能由其配偶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具体数额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并且考虑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遗属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对象必须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如果您父亲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请联系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