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餐饮公司下面的快餐店做送餐员一年多了,可公司至今也没与我签劳动合同,如果伸请劳动仲裁,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以及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吗?谢谢了,感谢!
2024-10-10 05:3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从入职到合同到期期间的双倍工资。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时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