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劳动局投诉电话我在厂里上了十天班,进厂时厂长说一个星期试用期是七十五块钱一天,过后就按计件算,现因家中有事要回家,厂长说这七天给我按四十五块钱一天,上班时间每天早上七点到下午五点半,吃饭时间半个小时,前几天就借支了四百来块钱,剩余的没拿刭,请问厂长这样合理吗
2025-10-21 13:1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似乎涉及到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问题。首先,关于试用期工资标准,通常情况下,在正式雇佣关系开始前的一个或数个固定时间内(如试用期),雇主可能会与员工约定一个较低的基本工资水平作为试用期间的报酬。但是,如果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良好,并且符合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和期望,则可能需要调整试用期工资的标准。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方法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因此,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应以每月至少一次的方式支付工资。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工厂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并提出解决办法。 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选择通过工会或其他组织寻求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在任何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日后证明自己的立场。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限于一般性指导,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建议您在采取行动之前先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