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986年离婚的,孩子8个月,当时孩子判给了男方,在哺乳期之内,当时我很想要,结果法院就判给了男方,请问合法吗?
22天前尊敬的用户,您的情况涉及婚姻家庭法。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孩子的哺乳期间,父母双方对子女有共同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没有其他法定情形影响抚养权归属,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双方意愿并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作出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或者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或争取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此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同时,考虑到个人隐私和个人情感,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