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受伤骨折,手术康复期,(一年后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取钢板、钢钉)单位要求我辞职,这合理吗?在单位做财务工作,住院期间都没耽误工作。
2025-06-08 05:14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单位认为您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并且已经进行了治疗和康复,那么单位可能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如果您在单位做了两年以上的财务工作,而且在住院期间也没有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那么单位也可能会考虑是否需要辞退您。 因此,建议您与单位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情况,了解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单位的具体理由,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