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给老板做活,一个多月了,还没拿到工钱,老板写了条子给我们,他们说在5月26号之前给我们结清,可到现在他们一直没给,一直在拖着,每次问他们,他们都说过几天过几天,请问一下这是那个部门管,这责任是谁负责
3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工资的时间,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事项。 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以合同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没有,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但若沟通不成功,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