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所在的一个公司是合伙企业,一个老板让我给他朋友虚开6000左右的带公章收据,我做了,我需要付什么责任?用我全额赔款吗?然后另一个老板不知情,现在不知情的老板知道了有点生气,不开给已经离职的我之前压的半个月工资,一直让我签免责协议,免除他的责任,我可以签吗?我会负什么责任,他不发我工资,他该受什么处罚?
2025-10-02 05:02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我的职责是在法律框架内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对于您的情况,我将为您提供一些一般性的指导。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为销售额的行为称为“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如果个人或单位从事上述活动时存在虚构业务、虚假申报等行为,逃避纳税义务,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会涉及到以下法律责任。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其他相关罪名。 -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并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免责协议的效力 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签署免责协议通常被视为一种自愿同意,除非有证据表明这种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是,在签订任何合同前,请确保了解所有条款并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 不发工资的后果 如果不支付员工工资,雇主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员工提起诉讼,雇主有可能被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利息。 -法律责任。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如构成诈骗)等。 鉴于这些情况,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取最准确和适用的法律意见。同时,注意保留与您的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转账凭证等,这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