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上了16天,发了500,还有500没发,不想干了,他不辞职。
回答数:491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工作已经满16天,并且您没有违反任何劳动法律法规,则您可以选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理由继续留在该单位,那么您应该与雇主协商并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决定离职,请务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以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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