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重庆一家私立幼儿园上班,现在怀孕三个多月,马上就7-8放暑假,幼儿园却说孕妇产假3个月的保险,要从7月开始算,10月之后就是自己承担全部保险,也不准我下学期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2024-10-28 04:3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您的怀孕已经超过三个月(即6周),因此您有权享受产假。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包括产假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您的单位不为您缴纳生育保险,并且拒绝支付产假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要求其依法处理。 与单位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权利。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