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癌症病人在公司工作有十五年余。在病假休息期i间公司没有按月发工资,并且工资很少,病人在生病前的工作时间太长,每年有大部分时间每天都上十二小时,超出的时间没有按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给,现在可以后他要赔尝吇
2024-10-28 05: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和加班补偿。 首先,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如果您的癌症是因工作导致的,您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伤残补助金等。 其次,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若员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费;若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则应当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休假。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规定发放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