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仲裁结果不支持。第一年没有买社会保险,第二年买的保险费用全部从我账户扣,18个月
2024-07-16 09:47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之一。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由于单位未能按时购买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即使员工已经买了保险费用并从其账户扣款,也不能视为单位完全履行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单位的非法行为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 与单位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