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从单位离职几个月了,现在单位不景气,正在申请破产,同事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帮忙进行债务债权统计,说给补助。我不想去,因为已经离职了。可同事说申请破产进入法律程序了,他们有权传唤我去帮忙。什么意思?到现在为止,单位还欠我15000的工资没给我,我合同都解除了,离职半年了。还必须放下自己的事情去帮忙?我不去的话,不行吗?
2024-11-14 17:13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公司破产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工资未被支付的问题,建议您先向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并编制财产清单,确定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参与该调查。 再次,如果单位确实存在财务困难并打算破产,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在公司破产中保护自己。 最后,请记得保留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口头通知、书面文件等,以备将来可能需要引用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