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有抵债协议书原件已收回并作废的协议书在法院能做证据吗
2024-07-13 11:34在法律实践中,写有“抵债协议书原件已收回并作废”的协议书,其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取决于该协议书是否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等要求。如果该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署,内容真实,并且与案件有直接的关联性,那么它可能被法院接受作为证据。然而,如果该协议书存在伪造、篡改或者其他违法情形,或者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它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此外,如果抵债协议书的作废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双方的书面确认、证人证言等,那么该协议书的作废声明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作废声明提出异议,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作废声明的真实性,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来确认其效力。 总之,能否作为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在实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