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10月23号开始上班,一星期后就算入职了,但是也没有正规的入职手续,11月份有请长假,因为家里有事,当时也是比较着急就没有写请假条。到现在在公司总共上班时长有16天,但是公司一直不给我发工资,问经理他就说要上够45天才有工资,如果急辞还要扣7天工资,现在又说我没有假条按旷工处理,可是请假的时候主管也是口头上同意我请长假的,请问律师对于这个情况我该怎么要回我的工资
2025-04-01 08:38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你的公司在你入职一周后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是否算作正式入职的问题,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建立初期,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但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是在工作日当天(即10月23日)开始工作的,并且工作了一周,那么理论上可以视为已经完成了正式入职。 再次,关于请假的问题,按照一般的劳动法规,员工有权依法申请年休假、病假、产假等假期,并且单位也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因此,即使你当时没有提供请假条,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段时间内的工资。 最后,关于旷工的问题,从逻辑上看,如果你确实是在请假期间离开公司的,那么就不应该被视为旷工。然而,由于你没有提供请假条,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确认。 综上所述,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例如考勤记录或工作日记; 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说明你的离职原因以及请假的实际情况;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