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个值班经理私自偷卖公司财物,当时是我值班,经理让我给开出门证,当时我也不知道他是偷卖,我就给办了出门手续,第二天公司发现丟东西了,公司领导问我晚上有没有人提货,我说值班经理让我开了个出门证,来了一个车提的,公司领导就找值班经理,要求他拿十万元的保证金,值班经理就去派出所自首了,把偷卖的东西给退回来了,还说是和我一起偷卖的,公司就不让我上班去派出所配合调查,公司让我先把离职办了,说不上班交不了保险,我就把离职签了,现在派出所也处理完了没我责任,别人的工资都发了公司就是不给我发工资,一月份和二月份的工资不发,说是扣除了,请问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有补偿吗?怎么要呀?
2024-09-07 23:25首先,关于值班经理私自动用公司财物的行为,您作为公司的员工,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公司财产损失,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当公司因员工的不当行为导致财产损失时,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起诉讼。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分配责任和利益。 公司内部调解。公司内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最后,关于您离职后公司不给您发工资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公司未能及时支付您的工资所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询问公司是否已经支付您的工资,并确认是否有任何拖欠或未结清的款项。 如果存在欠款,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详细清单并说明理由。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看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保护。 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尝试私下协商,然后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