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丹东万达的员工,我上班期间,去卫生间时间超过10分钟了,老板给我开除了,理由是上班期间离开岗位10分钟以后没有往上禀报的,以违反了合同 给我开除了,我去的时候给我签的合同是白合同 就让我签字
2024-11-02 20:52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关于您在工作期间因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而被公司解雇的问题,我们理解您的不满和困惑。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此,如果在工作时间内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工作秩序或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些行为都应被视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紧急情况或者出于保护个人健康等特殊原因,员工可能会需要短暂离开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才能离开。这不仅体现了员工的责任心,也符合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 对于您的合同,如果您认为该合同存在不公正之处,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我们将尽力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你的职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