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你点事,我们厂子是私人的,以前的老板经营不下去了,把厂房租给别人了,把我们这些工人,都放在新来的老板工作,我们厂子名还是原来的名,法人也是以前的老板,马上转租合同到期了,应为我们新老板老是拖欠工资,保险还不按时交,中间有断交,我们现在不想跟现在的老板工作,我们有没有权利,像以前的老板终止合同,要求赔偿
2025-06-23 09:33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与原雇主协商续签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原雇主进行协商。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原雇主您的决定,并表达您的离职意愿。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与原雇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对双方进行调解。 寻求法律帮助。如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请注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建议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