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别人合起来在厂里包了一个车间。他拿百分之90,另外一个人拿百分之十。招聘了几个人一起给厂里加工钢结构。签的合同是厂里的总老板给他们全部人买意外险。但是大老板没遵守合同没买保险。干活过程中,有一个人擅自离开岗位跑到车间堆钢板那里和别人聊天去了。这时有又一个人跑去跟他们聊天,脚往钢板上一踩。钢板倒了,把擅自离岗的那个人退塌成粉碎性骨折了。老公现在已经给人家交了3万3住院费了,现在人家还要上告,要营养费,误工费。厂里大老板一分钱也不想出。请问这件事都谁要负责任?
2025-12-17 13:22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涉及到雇主责任、工伤赔偿以及可能存在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其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即大老板)应该为该员工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关于意外险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雇主作为投保方应为其雇员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因此,雇主是否违反合同规定,是否为员工购买了必要的保险,将直接影响到员工的赔偿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即大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受到保障,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那么雇主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来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 如果存在第三方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那么除了上述雇主的责任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法律责任,例如侵权责任法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或您的家人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