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建材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是拖了三个月才开始交第一个月,上个月初查出怀孕,因为在店里环境甲醛,二手烟的影响,跟老板沟通无果,吵了一架,第二天就不去上班了,后来,老板就没有给我发工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25-12-17 12:34首先,您应该了解劳动法中关于孕期和产期保护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您的情况符合该条款。 最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费用。同时,如果存在孕期伤害的情形,还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