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进工厂工作,我们说了只做一个月,他们口头答应给我们十一小时一块钱,别人是十二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工资是没订的,只让我们签了名填了信息,我们在从6.28开始工作,打算7.31辞职,但现在她说我们工作没有达到时间,要扣我们两块钱一小时,我们跟她们调理无果,我们这种情况能拿回属于我们的工资么
2024-12-03 10:18首先,关于您在工作中是否完成了约定的工作量,以及是否有义务支付额外的加班费,需要根据您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您的工作符合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并且未违反劳动法的规定,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工厂进行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工厂沟通,表达自己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有时候,通过直接对话可以更快地解决问题。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您觉得无法自行解决或者担心情况恶化,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调查情况并提供帮助。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对工厂的行为感到不满或有证据证明其行为违法,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地区都有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牌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