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想请问关于劳动年中奖的些问题 在3月17号本人向我部经理提出离职请求 但未同意 在此期间也是连续找经理在3月31号经理同意并签了离职批准 并向人事经理提交 但人事经理并未接受(当时人事经理忙于其他事)让于4月2号来办理离职并提交离职单 下班回家收到2月工资及年终奖金制。随后4月2号办理离职。 在本月4月底本该发放3月工资 但未发 电话催发才再于5月5号发放 但是发放的金额缺不对 直接扣除掉了奖金的份额
2025-07-22 18:17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询问。关于您的情况,我们了解到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答复。如果公司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的两个月内仍未作出答复,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且在3月31日得到了经理的同意和支持。然而,直到4月2日,您仍然没有收到人事部门的反馈或确认。这可能是因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处理您的离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联系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于您提到的奖金份额问题,如果您认为这部分款项是正确的,而公司却错误地扣除了,那么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说明您的看法和需求。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有误,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投诉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等。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您的权益,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