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第二个月我上班半个月,给经理说辞职了,然后公司以我没有交接工作为由,半个月工资不发放,这合劳动法吗?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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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满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保留好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便证明您已经完成了交接工作。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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