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24号离职,10月期间请假2天,11月17号收到工资信息,10月份只发了我12天的工资,国庆公司放假七天没有发我工资,我打电话给前公司,前公司人事说我没有上班15天,所以工资按天结,7天假期没有钱,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权?
2025-03-06 07:0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在您的情况下,您在10月24日离职后,在10月期间有2天的假,那么您的工作时间应该是10月26日至11月8日。 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为生病或者因公受伤等原因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病假工资和工伤保险等。但是,对于未提供服务而要求支付全部工资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错误计算,请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