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8年今年正好满60岁,2009年到2018年工作期间,工作单位并未给我父亲缴纳社保,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是我父亲以个人名义断断续续缴纳了7年的社保,如今社保政策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一次性缴清社保,请问我父亲是否可以要求该单位补缴其工作9年的社保?工作单位补缴的社保是否和个人缴纳的社保合计计算社保缴纳年数?
2025-12-22 06:3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在2009年至2018年间为公司工作,并且在该期间没有向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未就业职工”,因为按照现行法规,未就业职工需要由政府提供社会保险。 关于补缴社保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法律法规和当地的社保政策。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您父亲的工作期间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它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来补缴未缴纳的部分。 至于您提到的“累计计算社保缴纳年数”的说法,这通常是针对连续工作的员工而言的。对于未就业职工来说,他们可能无法享受这种待遇,因为他们没有连续工作记录。 建议您尽快与相关政府部门或劳动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补缴政策和程序。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规或者存在其他争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