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强制员工加班 不去一天就是旷工 扣三天工资 以连续上班二十几天 请问这怎么办
2025-02-09 14:5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加班费”和“旷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公司在没有征得您的同意下要求您在非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且每天加班时长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小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强迫加班。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因此,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据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经济补偿金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