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名船员,1998年上船体检时正常,1999年5月下船后查出乙肝,病情严重,当地医院转诊至济南传染病院治疗,病情控制后抗病毒治疗至今,但仍无法上船工作。2018年2月,公司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是在工作中患病的,现在每月的药费治疗费近千元,抗病毒药不能停,可以说是终身服药,重体力劳动我也干不了,公司就这样解除合同我很郁闷,请求律师给我帮助。
9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患上了乙型肝炎,并且经过治疗和药物控制,目前仍处于需要长期服药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如果公司以您的疾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到医疗损害赔偿的问题。然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除行为有异议,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等途径寻求解决。请注意,任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谨慎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