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收银员 我辞职老板不让 让我必须做满一个月才让我走 就算是特殊原因问题行 我走了就不给我工资 我现在想自己拿着收银款走 多一分不拿 只拿我工资 请问这样做犯法吗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解除合同后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因个人原因选择离职并要求带走自己的工资,这通常被视为合法的行为。 然而,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公司违反了法律规定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能有权利向相关机构申诉,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您的离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任何行动前应仔细了解有关法规和程序,并寻求合适的法律建议。同时,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