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上班,2018年1月份因为怀孕了,休了两个月病假,因为孩子有问题把孩子打了,现在辞职,单位要求我补交这两个月的保险合法吗?2018.2.12号辞职报告上交的!单位发2017年的治安钱2万,说我辞职没有我的,这个合法吗?
28天前一、关于是否需要补交2018年1月和2月期间的医疗保险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工资。因此,在您因怀孕而休两个月病假的情况下,您的医疗期应该从劳动合同期限开始计算,并且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关于治安补助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因此,如果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则该费用应包括在企业的成本中,而不是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所以,您所提到的“治安补助金”应该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而非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