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在一家公司上班,2017年中因家里急需用钱像公司借款三次,我们公司每月只发放2000生活费,其余的钱过年结清,2018一月二十一号本人因家中有事提前回家,没有和公司结账,过年公司放假公司吧欠我的钱打到我的账户里了,中途我借公司的钱他们没有扣除,过年上班第一天公司让我还2017年中途借的钱,我想问下在一个公司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工资都是私下谈的多少就是多少,借款条有我本人签字,如果我不还这个钱算违法吗?
2025-05-23 05:4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该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可能构成非法高利贷。虽然双方并未签订正式合同,但通过口头协议确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等条款,这构成了借贷关系。 如果您在借款时已经告知对方自己的经济状况,并且借款人同意接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那么该借款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高利贷。此外,如果您的借款数额过大或者超出合理范围,也可能会被视为非法高利贷。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借款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借贷行为,以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