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45岁男,2004年与一国企签长期劳动合同,07年工伤,九级,后因工作原因抑郁症,2012年病情严重,医院诊断精神分裂一直没去上班,享受上班员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现在企业要求办理退养,因退养只能领取生活贰仟,故不同意此方案,该怎么做呢?
2025-11-20 04:43您家属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病休”和“退休”的相关规定。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有权根据其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进行裁员处理。 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与企业的管理层沟通。向企业管理层说明您的家属情况,并表达对他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认为企业提出的条件不公平或者不合理,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可以考虑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解,或者聘请专业的法律机构帮助解决。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家属符合法定条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