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南京大排档吃饭,把墨镜遗失在那,然后打电话咨询,服务员都拒不承认见过,后来调监控发现是服务员动了,后来的视频经理并没有给我看,但是拒经理说是小时工拿到公共区间然后给扔了,我的墨镜价值900,是两年前买的,现在同款还是900,但是小时工不接受赔偿,只同意赔偿300,我该怎么办
29天前您好!首先,建议您保留好证据,并尽快与饭店或其管理方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争议。 最后,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