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了一家新公司,说是先试岗3-5天,前面两天没工资,然后说要过了试用期才签订合同,请问合法吗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招聘者或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他们的政策和程序。一般来说,在一些公司中,员工在入职后可能会被要求试用一段时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系列任务或项目来评估其能力。这通常被称为“试用期”。在这个阶段,雇主可能会支付最低的工资水平,或者不支付任何工资。 然而,如果公司希望在未来正式雇佣时支付更高的工资,那么他们必须提供一个公平的试用期。这意味着他们应该为试用期支付至少与正式工作相同的薪水,或者根据当地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最低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来让员工理解他们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职责、期望和薪酬,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非法的。 因此,建议您直接联系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关于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和待遇,以及是否有可能获得试用期前的工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条款。